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知

浏览:1376次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03日
外国语学院全体师生:

      5月12日是全国“防灾减灾日”,根据《衢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知》(衢人防〔2011〕26号)要求,我市将于5月12日下午3时30分至3时58分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敬请相互告知,以保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一、试鸣信号

      1.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长音3分钟)。

      2.防灾警报音响信号为: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信号(鸣4分钟)。

二、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11年5月12日下午3时30分―3时58分。其中:3时30分―3时33分为防空预先警报;3时36分―3时39分为空袭警报;3时42分―3时45分为防空解除警报;3时48分―3时51分为灾情警报;3时54分―3时58分为解除灾情警报。

三、试鸣方法

      市本级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按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组织完成防空防灾警报信号试鸣任务。


衢州学院外国语学院学工部
2011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