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重点(精品)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2504次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04日
各学院(部门、中心):
为促进教学专项建设,提高项目建设水平,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将对到期的校级重点(精品)课程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1. 已通过中期检查的2008年度校级重点课程(名单见附件1)。
2. 已通过中期检查的2009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名单见附件2)。
3. 申请过暂缓结题的校级精品课程。
二、要求
1.结题验收的重点(精品)课程,要求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重点(精品)课程建设结题报告》,完善网站内容。网站内容应包含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师资队伍、授课教案(含课件)、网上答疑平台(或方式)、作业习题集、不少于10份的模拟试卷库、参考文献、主要章节的完整授课录像等。
2.学校组织专家对网站内容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汇报环节,并根据情况给予延期建设或终止建设。
3.网站内容通过审核的课程,学校将组织专家组,采取公开答辩汇报的形式,对要求结题验收的项目材料进行验收,每个项目负责人准备不超过8分钟的PPT汇报材料。
4.请各学院(部门)对本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三、注意事项
1.不能按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要求整改的重点(精品)课程,需提交延期申请并撰写项目阶段性研究计划,报教务部备案,列入下一年度验收,否则作为自动放弃项目建设,学院将根据“教学重点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予以处理。
2.各学院(部门)于11月28日前将结题报告等材料(一式二份)汇总后统一交到教务处龚文芳(同时提供电子稿),逾期将做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1:衢州学院通过中期检查的2008年度校级重点课程
附件2:衢州学院通过中期检查的2009年度校级精品课程
附件3:衢州学院重点课程建设结题报告
附件4:衢州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结题报告
 
 
 
                                 教务处
                 201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