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衢州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的通知

浏览:2331次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06日
各学院(部门):
      根据衢市科发综[2012]17号文件精神,2012年衢州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2008-2011年通过鉴定(评审)的科技成果,均可推荐申报。推荐书统一用《衢州市科技进步奖项目推荐书》。已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项目不再推荐。
      二、2008-2011年申报而未获奖的成果,如有新的发展并符合推荐原则的,可以重新推荐,但应在推荐书封页右上角注明“200*年申报过”字样。
      三、推荐书请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手写概不受理),一式17份(不要另加封面),其中1份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推荐书“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中须经本人签名。各申报单位需填写承诺书,并经所有项目完成人签字。
      四、附件材料包括:鉴定(评审)的许可证复印件、提供鉴定(评审)的技术资料、鉴定(评审)证书、经济效益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证明材料均需提交盖有印章的原件,经济效益证明应由财务部门盖印出具。属通信评审的成果,还需附上每一位评审专家的通信评审表复印件。
      五、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的项目不得推荐。
      六、推荐截止时间2012年4月20日。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统一上报科研处(电子稿发送“信息员7”邮箱)。
 
 
 
科研处
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