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百年党史,知学院历史” 关于征集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院史资料的通知

浏览:452次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6日

院史是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发展历程的反映与总结,是学院文化的传承与积淀。为真实、全面地展示学院自创建以来发展的风雨历程,充分发挥院史育人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师生认同感和凝聚力,推动学院十四五期间更好提升发展。现面向全体校友、离退休人员、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院史资料。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历史故事类

征集稿件。用文字阐述学院各发展阶段标志性人、物、地标情况,内容包括主题、所属时期、事件,如有照片,可附带提供。

(二)影像照片类

1.反映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活动的重要视频或照片;

2.反映学术、文化、体育生活的重要视频或照片;

3.学院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视频或照片;

4.党代会、团代会、学代会、职(教)代会及党团组织、社团等活动的视频或照片;

5.毕业合照、校园留念等视频或照片

6.其它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视频或照片等。

(三)文本资料类

1.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表等;

2.有代表性的教材、教案、教学大纲、学生作业、实习方案等;

3.反映学院各个时期建设、发展的重要文件、报刊、笔记、文稿、信函等;

4.其它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文本资料等。

(四)实物类

1.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师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工作证、毕业证书等;

2.学院印发的各类刊物、印刷品及学院教师编写的教材、专著、译著等;

3.国内外交流活动中获赠的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礼品等;

4.历届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的重要成就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聘书、证书、照片、媒体报道等;

5.其它反映学院发展建设、文化体育生活等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实物;

6.具有历史价值的教学、科研设施、设备。

二、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符合院史资料收藏范围的实物、资料,学院将登记造册,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学院可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原件或复制件在展出时,标明物件出处。

3.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三、征集要求

1.征集年限:1986年自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建至今;

2.提供图片资料的需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的需附简要文字介绍。

3.截止时间:2021710

联系人:邵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0-80256530570-8026507

邮箱:459893273@qq.com32506883@qq.com

 

                                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二一年六月十六日